法制讯(胡金汐)东北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的濒危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是植物活化石。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列为世界珍稀濒危植物;1999年被列为我国一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早在2015年,被告人张三和被告人李四就曾帮助他人盗伐东北红豆杉。当时,小王(已判刑)向张三询问哪有东北红豆杉,张三带着李四一起上山找到东北红豆杉,李四将自家油锯借给张三,二人将东北红豆杉伐倒截段,第二天,张三让小王开拖拉机将东北红豆杉拉到山下一岔线路边,三人将东北红豆杉装上小赵(已判刑)的箱货车拉走。被盗伐东北红豆杉立木材积为2.4005立方米。

2018年,被告人李四在吉林省白河林业局红石林场27林班12小班内,私自挖走一颗幼苗栽种在自家花盆内,经鉴定,该幼苗为国有天然东北红豆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李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东北红豆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张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三、李四能够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做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三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二、被告人李四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珍稀保护树木不仅违法,更破坏了生态环境。重点保护物种是全人类的财产,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目的去毁损。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