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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委全面取缔ICO:全线暴跌 几小时蒸发1045亿

发布时间:2017-09-05  来源:券商中国  字体大小[ ]

    有种说法是,首次代币发行(ICO)创造的不是财富,而是惊人的泡沫,于是ICO们说了,不喝泡沫,你根本喝不到啤酒。今天一切都变了,曾造出一夜暴富神话的ICO,今天被官方正式定性为“非法集资”!

  原标题:全线暴跌!几小时内蒸发1045亿,连大妈也被吸引的ICO,刚刚遭7部委全面取缔

图片来源:东方IC

  有种说法是,首次代币发行(ICO)创造的不是财富,而是惊人的泡沫,于是ICO们说了,不喝泡沫,你根本喝不到啤酒。今天一切都变了,曾造出一夜暴富神话的ICO,今天被官方正式定性为“非法集资”!

  今日(9月4日)下午3点,央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7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给ICO做出了定性,同时宣布了取缔的决定。

  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

  据全球虚拟货币统计网站Coinmarketcap数据显示,截至北京时间9月4日20:30,该网站统计的1101种虚拟货币目前总市值为1462.6亿美元,北京时间9月4日凌晨2点左右市值为1622.7亿美元。也就是说,在过去18个小时的时间里,全球虚拟货币总市值蒸发了16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45亿元),跌幅高达10%。

  央行公告后,各大代币全线大跌

  以区块链为技术支撑的虚拟货币虽然兴起于国外,但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崛起,离不开中国市场的活跃交易。因此,在虚拟货币行情上,世界看中国,中国看监管。

  一周以来,随着近期中国监管部门对ICO的全面摸排,整个虚拟货币市场阴云密布。Coinmarketcap数据显示,目前市值排名前20的虚拟货币中,近七日跌幅多在1%—20%之间,跌幅最高者为Hshare,达66.59%。

  今日(9月4日)下午3点央行文件发出后,各虚拟货币更是全线跳水。不仅ICO币种价格瀑布般下滑,几大主流虚拟货币价格也受到了较大影响。

  聚币网数据显示,截至9月4日下午18:30,该网站主交易区的币种三日跌幅在4%-20%左右,创新试验区跌幅在15%-50%左右,创新实验区交易的区块链资产多为创立时间较短,价格波动较大,或具有较高的风险的项目。

(图片来源:聚币网)

  对此,OKCoin币行分析师表示,监管办法是针对ICO代币市场的,很多没有实质性产品的项目代币价格可能发生大跌,但对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数字加密代币市场的直接影响不大,即使有,也是短期影响。长期看,比特币的价格受共识价值的影响。

  此外,央行今日下发文件中要求,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禁止平台提供代币与人民币的充提以及币币交易。截至今日,国内前三大平台均已暂停ICO业务。

  其中,8月30日,ICO平台ICOINFO暂停了ICO业务。

  9月2日,比特币中国暂停了ICOCOIN的充值与交易服务,并于9月3日暂停该项目的提币业务。

  9月4日,国内融资额排名第三的ICO平台ICO365发布公告称暂停ICO业务,等待监管部门政策出台再依政策规范开展。该平台上半年融资额约占整个市场规模的10.6%。

  此外,另一知名ICO平台ICOAGE也暂停了ICO服务。该平台于2017年3月上线,融资额已超过1.7亿美元,上线项目数量30多个,参与人次达6万多人,资产的市值增幅达678%。

  借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热潮,ICO顺势兴起并火爆异常。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今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但监管一纸禁令,刺破了泡沫日益膨胀的ICO,让这场资本狂欢走向幻灭。这个仅在两三年时间里迅速壮大的金融怪兽终于将“尘归尘、土归土”。

  公告五大要点扫描

  ICO类似于数字货币社区中的IPO(首次公开募股),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公告》对虚拟货币和ICO做出了定性,并对从事ICO活动的主体做出明确规定,以下是《公告》核心要点:

  一、ICO定性:非法融资行为

  《公告》称,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二、虚拟货币定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公告》称,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三、ICO活动全面叫停

  《公告》表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公告》发布前,就已有ICO项目向投资者清退资金。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有个别ICO项目已发公告称,经过与平台的沟通,每位用户的资产原路退回,具体的退币时间和流程需留意各平台公告。

  四、明确两类机构禁做业务

  监管部门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要三“不得”:

  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有两“不得”: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五、提示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公告》表示,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值得注意的是,ICO既然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根据银监会公布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ICO平台遭全面摸排

  《公告》的出台,算是官方祭出的“终极大招”,但实际上,早在这之前,监管部门已对ICO进行过全面研究和摸底。

  据财新报道,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8月3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警告称,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

  9月2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99号文),要求对ICO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各省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随即开展辖区内的ICO摸排工作,要求辖内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在9月4日下班前上报包括融资主体、高管人员、融资金额、融资时间等在内的情况;并要求积极稳妥做好辖内代币发行平台的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对代币发行平台高管约谈及其账户监控等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预防群体性事件,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与此同时,国家整治办提供了一份ICO平台名单供各地参考,要求各地整治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详尽摸排,确保不遗漏,没有发现代币发行平台的地方,也要“零报告”。

  可以看出,作为ICO利益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交易平台是监管的一大重点对象。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很多交易平台各方面都很不规范,有些平台的服务器甚至都在国外,有卷钱跑路的风险。一方面可赚取项目把关的“入场费”,更有甚者,与庄家联合操纵价格“割韭菜”。

  ICO存四大行业乱象

  早期的ICO只是区块链技术圈内的一种融资手段,2017年以来,随着几个项目收益的暴涨,ICO开始走进大众视线。而随着ICO的持续升温,近期“大妈”等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弱的投资者也纷纷入场,为这个野蛮生长的市场积聚了更多风险。

  据火币网COO朱嘉伟介绍,在当前ICO市场上,大致有三类项目:

  第一类是纯粹的诈骗,就是通过传销不断地让后者前赴后继地往里面放钱,是去骗钱的。

  第二类是想来圈钱的,看到市场一片火热跟风投钱,有项目背景,只是项目本身并没有那么值钱。

  第三类项目是真正想要做事情的,最后能存活下来的只有这少数的真打实干的人。

  券商中国记者多方了解后,总结了当前ICO市场中存在的主要乱象。

  一是规范程度差,核心技术存疑。

  目前很多项目并无创新点可言,喊的都是“去中心化”等老生常谈的口号,所发布的新链大多是基于开源的比特币、以太坊源码进行的简单修改,应用前景也是纸上谈兵。

  二是信披堪忧,资金去向存疑。

  较之IPO动辄几百页的招股书,大部分ICO项目上线时只有一个简陋的官网和白皮书(通常是简单的PDF文档),资金用途和审核机制等实际内容表述含糊甚至缺乏。

  而这些ICO项目动辄筹集数千万甚至上亿人民币(以比特币或以太坊折合人民币计算),但从业内估算来看,白皮书宣称要做的事情无需如此规模的资金。因为项目上线缺乏有效审核,透明度极低,所筹资金有很大嫌疑进了私人腰包。

  三是此前ICO因为缺乏监管,透明度较低。

  部分行业大佬在未对项目前景认真分析的情况下就到处给项目站台,甚至相互捧场合作站台。部分交易平台鼓推ICO项目的代币上线交易,而平台方和这些ICO项目方有密切关联,甚至有重合的投资团队,疑似存在坐庄现象。

  四是从投资者层面来看,普遍盲目投资。

  一方面,投资者轻信“暴富神话”,在看不懂项目的情况下就匆忙入场,国内某知名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CTO告诉券商中国记者,现在的白皮书都是没数据、没引用、没模型的“三无”,代码、论文、演示都不重要,用户也不看,项目方骗钱很容易。另一方面,大部分新入场的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弱,对价格过于敏感,加重了该市场的波动。

  国外监管部门也在行动

  从国际上看,各国也开始关注这一新融资方式,美国证监会发布了对ICO的风险警告,并将“The DAO”这一项目认定为证券发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表示该国数字代币的提供与发行或将由其监管,英国则推出了监管沙盒为各种创新容错。

  近日,美国金融委员会已经成立了一个由金融技术专家组成的小组,旨在为ICO发行证书,并且评估未来ICO的优点。这一独立的部门已经被任命为ICO认证委员会(ICC),将会根据一系列尚未公开的条件来评估ICO。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ICO与比特币、区块链并非同一概念。

  Okcoin币行分析师表示,目前ICO的不健康发展和泡沫化严重的现象,让不了解行业的投资者混淆了区块链技术,加密数字代币,ICO代币的区别,也给投资者带来认知和投资误区。监管机构对于ICO的监管以及引导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有利于区块链行业以及虚拟货币行业更好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研究专家邓建鹏指出,ICO发行与比特币发行有本质区别,ICO发行有强中心化属性,募资规模等完全取决于发起平台,而比特币发行的重要属性便是去中心化。“不能因为90%的ICO项目不靠谱,就得出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不靠谱的结论。事实上,加密代币和技术本身都是中性的。”邓建鹏说。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各类金融行业组织应当做好政策解读,督促会员单位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加强投资者教育,共同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中国企业网摘编 崯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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